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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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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新疆博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缔结。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西域好地方”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各项规则组成。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乙方店铺经营方式

  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开通店铺服务后,乙方可在甲方平台上建立自已专属店铺,发布相应商品信息,与愿意购买乙方商品的甲方平台用户进行在线交流、订立买卖合同,并向通过平台购买其商品的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同时可以参与平台相关促销活动及享受平台统一提供的其他服务。

乙方店铺经营方式:乙方店铺内商品均以乙方自身名义提供信息上传、展示、商品销售、咨询答复、发票开具、物流配送及其他售后服务,甲方不参与乙方店铺的经营。

       第 证明文件提交

乙方根据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甲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等。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及时通知甲方。若上述文件变更或更新导致乙方不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入驻条件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没有及时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全部或部分限制乙方经营,直至终止本协议。

乙方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乙方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或通知证明文件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西域好地方”(包括“西域好地方”合作方、代理人或职员)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基于开放平台的特殊性,除核实商家身份信息真实性以及依据“西域好地方”监管规定核实商家相关信息外,“西域好地方”无义务代替商家对其上传的所有信息、交易行为及与交易行为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和核实,同时,“西域好地方”对商家信息的核实仅为形式审核,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仍由商家单独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及商业交易信息,承当保密义务,不得转作本协议以外目的使用。

 

店铺服务开通及停止

  1、对于乙方拟开展经营的特定店铺,甲方在乙方提出开店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服务,甲方将在服务正式开通前一个工作日以微信方式通知乙方:

  1)乙方已按照本协议及“西域好地方”平台相关规则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且已通过甲方审核;

  2)乙方已注册成为“西域好地方”平台用户且本协议已签署生效;

  3)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后,乙方可利用“西域好地方”平台用户名及自设密码登录商家后台,根据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向乙方特定店铺上传、发布商品信息,与用户交流达成交易,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服务等。

  2、乙方店铺服务的停止:

  乙方需要停止店铺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该店铺的服务功能;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在限期内不履行的,甲方可以停止乙方相关店铺的服务;

  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乙方产品价格、规格等信息标示错误,导致行政处罚、争议和纠纷的;乙方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旧货、返修品的;未经甲方事先审核产品品牌,而上传某品牌商品的;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西域好地方”平台规则的,或其他甲方认为侵犯和消费者权益的。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服务支持,尽力维护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

  2、甲方对乙方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西域好地方”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3、乙方同意并自愿遵守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对公示于甲方平台的规则、流程、服务标准等进行更新、调整。

  4、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及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甲方审核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并不代表甲方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乙方仍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信息、上传的相关数据信息、在“西域好地方”平台发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乙方同意甲方不经通知立即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立即删除,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或疑问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作出说明并改正。对乙方前述不当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

  6、乙方多次违规或有严重违约、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店铺运营等措施,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如乙方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甲方平台要求,经限期整改调整后, 仍无法满足平台运营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8、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平台入驻商家经营情况组织相应的促销活动,乙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商品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乙方商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 以便于客户直接向平台客服中心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对于甲方无法回答或属乙方掌握的情况,乙方应当及时协助甲方处理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或给出相应方案

  10、如因乙方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客户对甲方的诉讼,甲方有权披露乙方为实际商品提供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诉讼,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并承担因客户诉讼而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并承担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11、甲方平台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内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甲方关联公司,须提前 5 日通知乙方,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2、平台有权单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 对公示于甲方平台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规则将以公告形式告知商家。商家应实时关注公告内容,如不同意该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平台并立即停止使用“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一旦商家继续使用“商家后台管理系统”,则视为商家自愿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13、乙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因开设店铺及其经营需要、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向平台提交的任何信息和数据,以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数据、店铺及商品评价数据,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保留; 同时无论本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后,平台在承担保密义务情况下均有权合理使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数据进行市场分析和调研;乙方进一步知悉并同意:该类数据无论本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之后,甲方均无义务返还商家、也无义务删除原始数据及其备份、同时无义务就使用该数据的行为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对获得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的平台用户名(店铺用户名)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2、保证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入驻条件,保证向甲方提交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并保证在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平台上予以更新。

  3、保证其有权利订立本协议,其代理人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乙方保证对其雇员、本协议约定的联系人及其他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保证遵守本协议及附件的相关约定和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在使用平台相关服务时严格按照上述约定及规则和流程使用,不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保证对在平台经营的商品拥有合法销售权,商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对其商品质量及商品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保证在平台上发布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实际出售的商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虚假内容,并对商品信息承担完全独立的法律责任。若发布的上述信息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在平台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时变更引起法律后果的,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7、保证向购买其商品的甲方用户开具合法合规发票,并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如因乙方发票开具错误、未开具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问题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造成平台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附件自主售后的相关要求,提供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同时保证按照本协议附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及相关售后服务义务。

  9、保证在使用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中釆取欺诈及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10、保证不将从平台获取的任何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 同时保证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平台内部或其他用户的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等商业秘密。

  11、同意授予“西域好地方”平台有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免费的(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乙方公示于平台网络店铺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己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西域好地方平台的宣传、推广中。

  12、乙方不得在“西域好地方”平台发布任何吸引甲方用户到其他平台或乙方自身网络销售平台或渠道进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夹带此类吸引甲方用户的信息。

  13、乙方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西域好地方”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现重要设计缺陷、重要质量瑕疵、重要权利纠纷及上传资料包含木马病毒等,若乙方发生此类影响平台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而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4、未经甲方另行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乙方聘请第三方代运营公司代表乙方运营店铺的,第三方代运营公司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亲自实施,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乙方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乙方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单独解决,不得影响到甲方及甲方其他用户的权利。

平台政策及结算

  1、甲方承诺入驻平台无需入驻费用、交易抽成、保证金。

  2、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基本店铺装修、集中展示、产品包装设计、新媒体营销培训、首批产品商详制作、物流对接、仓储对接、广告宣传、营销管理服务

  3、其他费用本协议附件或甲乙双方补充协议(若有)约定的乙方应向“西域好地方”支付的其他费用,按照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的约定收取。

4甲乙双方按照下述约定对乙方在“西域好地方”平台完成交易的货款进行结算:买家通过“西域好地方”平台与乙方交易,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店铺账户中。

 

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4、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5、商家保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和保护甲方用户(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确保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使用和保存个人信息,按照用户的要求查询、删除、更正、个人信息。(2)保证不会将从甲方平台获取的个人信息或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甲方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3)保证不擅自获取、使用、传播涉及甲方平台用户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账户信息、支付信息、甲方其他商家展示于甲方平台的信息等。

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失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在“西域好地方”平台发布错误、虚假、违法及不良信息或进行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给甲方及/或“西域好地方”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非法获取“西域好地方”系统数据、利用“西域好地方”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有限责任及免责

  1、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2、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3、使用“西域好地方”平台服务下载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4、法律地位声明:甲方为向乙方及甲方其他用户进行网上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的平台服务提供商,并非乙方与通过“西域好地方” 平台购买乙方商品的甲方其他用户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甲方不对乙方及参与交易的甲方其他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乙方与参与交易的甲方用户间存在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甲方及或“西域好地方”平台无关。但乙方怠于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介入乙方与甲方其他用户间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乙方应当予以执行。

  5、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15 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 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在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自然终止: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双方中任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终止本协议。

  3、乙方有下述任何情形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任一店铺未正常经营,在服务期内累计达到四十五日或者连续达到三十日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西域好地方”平台规则规定的相关义务,经甲方通知后拒不改正的;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的。

  4、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

  1)双方合作终止后,自终止合作之日起,甲方将关闭乙方“西域好地方”平台用户名账户权限,并对乙方商品全部下架,乙方将无法再通过该账户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且“西域好地方”平台前端网站不再显示任何乙方商品信息。

  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甲方没有为乙方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乙方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自终止合作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进行退场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的处理。在途货物指双方合作终止前,客户已购买但尚未交付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乙方仍应按照合作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

  4)双方合作终止,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应向客户承担的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附件关于售后服务的相关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如在甲乙双方合作终止后,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而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仍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 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是缔约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4、本协议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新疆博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反商业贿赂协议

双方合作期间,为了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物质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不正当利益: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及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第三条 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

2)乙方的股东、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甲方员工或其关联人员的,兹在合作前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

3)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得允许甲方员工及其配偶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关联人员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亦不得聘用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乙方如有聘用甲方员工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员任职于乙方的,应在聘用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

第四条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对于乙方, 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向甲方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如果主动向甲方提供有效信息,甲方将会给予继续合作的机会及免于上述处罚。

第五条 如乙方有知悉/怀疑甲方员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 欢迎与甲方联系。信息提供者提供的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信息一经查实,甲方将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给予信息提供者 1 千至 5 千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特别重大影响的事件将奖励 1 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甲方设定专用邮箱接受乙方的投诉 xyhdf@qq.com, 电话:0991-5872555,甲方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

甲方:博新疆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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